【导语】:佛山教育方面将有新动作,根据最新发布的意见稿,对寄宿生补助和一年级新生将会有补助,具体措施是怎么样的,让我们来看看吧。
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从明年起,佛山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将按照寄宿生人数增加安排公用经费补助,每生每年可享受补助250元。此外,在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基础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学生将可获得免费的字典。
1、明年起新增寄宿生补助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和提高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2017年起,在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对佛山市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按照寄宿生人数增加安排公用经费补助,其中:2017年每生每年250元,2018年每生每年300元 。
2、一年级新生可获免费字典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完善免费教科书政策。不仅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学生同样可以享受。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继续实施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基础上,从2017年起,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 。
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220元,初中每生每年326元,学生字典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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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将继续实施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所需资金由省(含中央补助,下同)、市、区三级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不低于市定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执行,按规定可继续向学生收取学费的,但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此外,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明年也将继续实施。2013~2015年佛山已连续三年大幅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目前暂按2015年标准继续实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即:小学每生每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年1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