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8:30- 5月15日下午15:30。报名条件详见下文!
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年龄:应聘中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9日后出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9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5月9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体要求见2附件岗位表)。
(五)专业: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需与岗位(学科)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4)。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但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和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考(需学校出具证明)。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附件5)。证明材料通过系统上传。
(六)职称:社会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在8年以上的要求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部分岗位要求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才可报考,具体见附件2岗位表备注栏)
(七)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八)其他要求:
参加应聘的社会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包含国家、省、市级相关奖励);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包含国家、省、市、区级相关奖励)。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4)如工作满五年且现于我区学校连续任教满一年的非编教师(即2024年5月9日至今于我区学校任教,需学校提供证明)。需近五年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或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包含国家、省、市、区级相关奖励)。
参加应聘的2024届、2025届部属公费师范生需符合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有关要求。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区内公办在编教师;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