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教育发展中心因工作需要,招聘镇聘教师8名,具体岗位表和报名流程请看正文。
因工作需要,狮山镇教育发展中心招聘镇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8名,具体详见《狮山镇镇聘教师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 年龄35周岁以下。
4. 本科以上学历。
5. 专业对口,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
6. 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
1. 报名时间:2月16日-20日。
2. 报名网址、联系人和电话见《狮山镇镇聘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3. 考生报名要求和需交材料见《考生报考要求和需交材料》(附件4)。
4. 面试时,用人单位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五、考试
1.用人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按不低于1:5的比例推荐进入考试。
2.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说课(试教)两个环节进行。考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40%,说课(试教)占总成绩60%。合格线为70分,70分以下不得录取。
3. 考试结束后必须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标准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人事关系调转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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