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如果你的户口上有漏登的资料不知道该怎么去办理补录手续?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一份佛山户口漏登补录办理须知,可以了解一下。
服务名称 | 户口漏登补录 |
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
办理条件 | 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因各种原因造成个人或整户人口管理资料信息在数据库漏登的 |
提交材料 | 1、申请人书面申请。(收原件) 2、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收原件) 3、属个人漏登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属整户漏登的,提供《户口簿》。《户口簿》遗失的提供户口底册复印件。(户口底册收复印件,《户口簿》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如需发放(换发)新户口簿,收取工本费10元。(粤价[1996]238号) |
办理时限 | 50个工作日审批,办理补录手续时当场办结。 |
联系电话 |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
办理地点 |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
办公时间 | 当地政府部门对外办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