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佛山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办理对象:
佛山市户籍居民。
二、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三、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3、在外市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同时提供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注:受理后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人只需在表上签名确认。
四、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2、3个工作日后到受理单位领取(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南海、顺德所有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均实现立等可取)。
预约方式:
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或疫情原因,须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如市民没有预约的,建议了解清楚后再前往办理(咨询电话:0757-12345)。
详见《佛山市办理身份证预约方式汇总》
办理地址:
禅城分局“公安一门式”大厅;
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2、选择“户政(治安)”服务;

3、选择“临时身份证申领”按提示操作即可。

五、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南海、顺德所有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均实现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注:不接受现金支付,需用银联卡支付(如在禅城分局一门式大厅办理,通过自助缴费机进行缴费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都可以)。
六、注意事项:
1、丢失或损坏居民身份证的,可向居住(就业、就读)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从2019年11月7日起,已在佛山市申办了居民身份证但未领取的本省户籍居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网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成功后,由户籍所在地户政部门审核、签发,并快递给申请人。外省户籍居民暂时不能通过“粤省事”网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临时身份证的使用期限是3个月,通过粤省事平台申请审批时间是3天,邮寄收费是在线支付。
七、相关问答:
临时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的号码和法律效力是否都一致?
答:临时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的号码是一致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临时身份证】,即可获取佛山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线上申请入口及流程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