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佛山台湾居民办理来往大陆签注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办理时间是多久?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佛山台湾居民办理来往大陆签注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一、申请条件
来大陆停留不超过2年的台湾居民,可根据需要申请来往大陆签注。
二、受理机关
各区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二)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相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四)台湾“护照”复印件;
(五)《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四、办证时限
五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格可登陆佛山市公安局政务网www.fsga.gov.cn(首页>警务E超市>表格下载>出入境)下载,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完整填写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台湾居民办证所需照片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在各正规照相馆均可办理,申请人应在回执右下角签名确认回执上的相片为本人;
(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可由居住地派出所或酒店出具;
(四)递交的材料要求A4规格并按上述顺序摆放,材料复印件要求缴验原件;
(五)申请人应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年满60周岁或者身患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
2、年龄不满18周岁或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
(六)因奔丧、探望危重病人或其他紧急事务申请办理急证的,需提交相关证明。
(七)本须知由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