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说明:南海区应该如何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南海区城乡居民低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具有我区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村(居)民: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是没有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
2、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乡居民,其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佛山市南海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报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家庭经济收入申请表》及近期(不超过3个月)的《收入状况证明》;
5.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劳动和生活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佛山市南海区城乡低收入特困家庭人员就业跟踪服务卡》;
6.其他按规定应该提交的能够判断其家庭真实生活状况的证明材料(如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就读证明等),残疾、重病等其他情况的,必须附有关证明材料;
7.银行存款查询委托书。
办理流程
1、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报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村(居)委会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镇(街)社会工作局进行审批;
3、镇(街)社会工作局应在10内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决定批准的,并确定救济数额后,发给《佛山市南海区村(居)民低保证》,并按月将低保金划入救济对象银行帐户。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地址
大沥东区社会管理处社会工作办公室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黄岐鄱阳路138号原黄岐办事处大楼209室
联系电话:85931833
交通指引:可搭乘210a路、佛281路、广132路、广205路、沥06路; 沥08路; 沥18路途经黄岐办事处站。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