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广东省户籍或暂住人员、在校学生,具有合法事由的,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事由:
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3、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4、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办理材料
①广东省户籍公民:居民身份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
②原本省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事由证明材料。
③佛山暂住人员: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
④在校国内学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申请事由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27号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83329376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若无特殊情况,当天即可领取。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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