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城镇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
以社区、居(村)委会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在为社区、居(村)委会辖下城乡居民参保前,须办理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1、本市户籍人员。同事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未达到退休年龄;二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2、本省外市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未达到退休年龄;二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最后参保地在我市的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3、外省户籍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男年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且未达到退休年龄;二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在广东省内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最后参保地在我市,并且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办理材料
城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村(社区)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职工 :
1、企业人员:填报《佛山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一式三份)及持磁盘进行办理,并提交增减变动涉及的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佛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并带市人社局的《新进人员工资审批表》以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灵活就业人员 :
1、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两份
2、户口簿原件和本人页复印件两份
3、参保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城镇:
1、参保单位向所属社保机构提交资料并提出申请;
2、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村(社区)委会,社保机构予以参保登记。
职工:
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相关的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
持上述所属地税分局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点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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