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禅城农村居民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多钟情况,有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两种形式那么具体收费情况要如何计算呢?
农村居民的征收标准
已办理结婚登记
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以22063元为基数,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基数的5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110315元,双方共征收220630元;
超生人员2015年实际收入高于22063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办理结婚登记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的,按基数的2倍一次性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44126元,双方共征收88252元;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含第三胎)子女的,按基数的5倍一次性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110315元,双方共征收220630元。
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每生育一个子女,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基数的8.5倍一次性征收187535.5元,共征收375071元。
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生育时仍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一次性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基数的2%征收社会抚养费441元,共征收882元。
基数:以2015年禅城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01元 和佛山市2015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63元 为基数,确定禅城区2016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