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是佛山户籍居民要如何办理护照(含首次、换发、补发、加注)呢?佛山本地宝在这里给你解答!
一、申请对象
(一)持佛山市签发有效居住证的非佛山市户籍居民(省外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广东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免交居住证。
*外省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公安出入境部门申请办理护照
(二)非佛山市户籍高等院校学生(注:须是佛山市内全日制的大专以上学生)
(三)所属部队驻地在佛山市的现役军人
(四)暂住佛山市的华侨(国内户口须已注销)
(五)在广东省暂住的台湾居民
二、申请条件
(一)首次申请普通护照(对象(四)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电子普通护照:
1、持有的普通护照已过期;
2、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4、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5、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补发电子普通护照:
1、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2、所持有效护照损毁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护照加注:
1、曾用名及姓名加注。户口簿上有曾用名及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申请曾用名或姓名加注;
2、曾持护照加注。申请人曾持多本护照的,可申请曾持护照加注(最多可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三、申请方式(含预约方式)
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到各区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前往,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
1、预约办证时间
(1)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非工作日:每周日上午9: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预约方式(周日要办事的市民需提前预约,预约截止至每周五12:00前)
(1)网上预约:需要预约工作日办证,可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www.gdcrj.com进行预约。进入该网站后,请点击“网上预受理”,然后按照相关指引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时段内,到办证大厅完成指纹采集,即可到指定窗口办理,现场取号需要等候叫号才能办理。暂不能通过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预约周日办证。
(2)电话预约:需要预约工作日或周日办证,可以在法定上班时间打电话0757-114进行预约。
四、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一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mmX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相片回执有效期为60日)。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还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原件;非广东省户籍人员,同时需交验佛山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不分年龄,即使是60周岁以上老人或16周岁以下儿童都必须持佛山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才能办理)。申请对象是在佛山市的现役军人,需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原件、及提交所属部队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3、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申请,出具一方监护人同意其办理护照的意见(在申请人的申请表格有此项内容填写),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监护人做户主且能反映到申请人和陪同一方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等)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须提交委托书(注明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申请人的关系,是否同意申请人办理护照及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内容),提交监护证明(出生证或有明晰监护关系的户口簿)、其中一方监护人和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
4、就学人员须提交就读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免交居住证。
5、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提交《关于同意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在佛山市工作的广东省内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无需提交《居住证》。如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补发护照,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__申报遗失出入境证件的函》。
6、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
7、在广东省暂住的台湾居民提交:(1)申请人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各一份,交验原件;(2)根据不同事由相应地提供材料:提交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核发的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确认证书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或者提交由暂住地市、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办理护照的证明;或者提交申请人在台湾投资企业任职、受聘的证明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
8、换发护照、护照加注的须提交原护照签发机关页、个人资料页和备注页的复印件一份,交验原护照;护照加注的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申请人在申办电子普通护照时,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的除外);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因手指伤病暂时无法采集指纹的,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10、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中申请人签名时应当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否则无效。
五、证件有效期
未满十六周岁的签发五年有效的电子普通护照;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签发十年有效的电子普通护照。
六、办证时限
(一)广东省外户籍人员办结时限为30日;
(二)广东省户籍人员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四)调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七、收费标准
电子普通护照160元/本;
护照换发、补发180元/本(含加注费20元);
加注20元/项。
注:在受理窗口办理业务后,现场刷卡(银联卡)方式缴费,不受理现金支付。
八、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窗口
对外窗口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九、查询进度方式
1、网上查询:通过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www.gdcrj.com)查询。2、微信查询:关注“佛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3、手机端查询:手机安装”广东警民通出入境连线“后在”进度查询“中查询。
4、电话查询:致电96897省出入境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佛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护照】可获佛山护照办理指南、换领指南、补办指南、网上预约办理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