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据了解,佛山各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今年均有所调整。本地宝已经整理了五区的社会抚养费最新标准,来看看南海区的,底部还有其他四区的。
根据南海区2016年全区农村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7年8月1日起,南海区居民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算基数如下:
具体怎么收?
城镇居民:
超生一个子女的,以43648.9元为基数,对超生者双方分别按基数的3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130946.7元,双方共征收261893.4元;
超生者上年实际收入高于43648.9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
超生一个子女的,以28240.8元为基数,对超生者双方分别按基数的4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112963.2元,双方共征收225926.4元;
超生者上年实际收入高于28240.8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规定,已经登记结婚,又和第三者生育子女或故意隐瞒生育事实造成超生的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如下:
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
每生育一个子女,城镇居民按基数的8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单方349191.2元、双方共698382.4元;
农村居民按基数的7.8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单方220278.24元、双方共440556.48元。
当事人故意隐瞒生育事实造成超生:
对超生者双方分别按基数的最高倍数、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而未办理结婚登记就生育第二胎甚至第三胎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征的收标准如下:
2017佛山五区社会抚养费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