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佛山高明区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2022年10月17日至12月30日进行申报,2022年11月25日至1月13日缴费。详见正文。
一、参保时间: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2月20日。
二、缴费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月13日。
三、参保对象:
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高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四、参保办法: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佛山市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②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四、缴费标准:
五、注意事项:
1、本区户籍居民2022年度参保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如户内没有人员增减变动或资料变更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2022年度已申报参保但未成功缴费的,如需在新年度参保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2、已在外市参加医保的居民,需先在原参保地停保后才能在佛山市参加居民医保。
3、缴费银行账户:参保人可选择本人或家庭成员的佛山市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账户或佛山市社保卡金融账户。如使用存折账户的,只能使用存折(结算)账户。
4、请参保人及时在缴费期内存足金额备扣,缴费期内参保人也可通过微信“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进行自助缴费或到税务窗口刷卡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即可获取各区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缴费入口以及手机缴费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