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顺德居民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医保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前,请未办理年度申报参保人员尽快办理参保手续。详见正文。
顺德居民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医保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前,请未办理年度申报参保人员尽快办理参保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
延长至2022年12月20日截止(到村(居)委会申报的,申报时间以村(居)委会通知为准)
二、缴费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底。
三、缴费标准: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22年度不变,仍为596元/人/年。
注:
1、未在顺德区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全额1879元收取。
2、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扣收(2022年7月-2023年12月)。
四、参保手续:
(一)本地居民:
1、参保条件: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德区户籍居民。
2、申报人员:
本区户籍居民2022年度参保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但以下人员需要重新申报或者重新签订协议:
①户内有人员增减变动;
②去年扣费失败或因未成功扣费停止协议的;
③需办理协议扣费账户或协议签订个人资料变更的。
3、申报手续:
①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户口簿、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申报。
②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道)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二)港澳台居民:
1、参保条件:
在顺德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2、申报手续: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参保人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
(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参保条件:
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顺德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2、申报手续: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填妥《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②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
点击下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表。
(四)大中专学生:
1、参保条件:
在顺德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2、申报手续: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已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2、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原参保地已生成2023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相关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3、在规定的扣费期内须确保缴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够余额,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正常使用等原因造成缴费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申报参保时,请填写清楚缴费人的手机号码,以便日后联系。
4、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3年1月1日)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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