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度顺德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底。本区户籍居民2022年度参保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
2023年度顺德区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时间: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6日(到村(居)委会申报的,申报时间以村(居)委会通知为准)
二、缴费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底。
三、缴费标准:
注:
1、上述表格为2022年的缴费标准,供参考。2023年具体缴费标准以市有关部门正式发文确定为准。
2、未在顺德区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全额1879元收取。
3、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扣收(2022年7月-2023年12月)。
扩展资料:
问:错过了居民医保申报时间,之后还能参保吗?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中途参保。
参保对象:
以下人员可在保险年度中途参加基本医保:新生儿、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和港澳台居民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新迁入本市居住港澳台居民、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
缴费标准:
中途参保的,保费按本年度全年标准一次性缴纳。
办理时间:
中途参保人员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新生儿、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和港澳台居民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新迁入本市居住港澳台居民、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符合参保条件之日的界定标准:
1、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港澳台居民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为办理停保的次月1日,或领取期限届满的次月1日;
2、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为《居民户口簿》记录的户籍迁入之日;新迁入本市居住港澳台居民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记录的签发之日;
3、刑满释放人员为《释放通知书》的释放之日;
4、退役士兵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的发证之日;
5、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为转学就读之日;
6、新生儿为出生之日。
生效时间:
1、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儿除外)成功缴费的,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待遇除外)。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自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2、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加基本医保的,缴费达账后,从其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除外),按规定由统筹基金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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