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46元,上限调整为26421元。详见正文。
2023年7月1日起,佛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
调整幅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46元,上限调整为26421元。
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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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起,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统一为按年缴费。
对此,佛山市由“每月一缴,全年保费分12次缴清”变更为“每年一缴,全年保费1次缴清”。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主要缴费方式仍为:
一是税务机关批量扣费。
参保人已办理银行签约扣费手续的,税务机关提供批量扣费服务。参保人需在绑定的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税务机关将定期进行批量扣费。
二是参保人自行缴费和代他人缴费。
税务机关提供“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机、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银行网点等多种“线上+线下”缴费方式,支持本人缴费和代他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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