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佛山市、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佛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目前佛山失业补助金已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申请,2023年暂未收到延长政策通知。
申领佛山失业补助金需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佛山市、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佛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注:2020年12月(含)以前以及2023年1月(含)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属政策实施范围。
申领佛山失业补助金所需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身份证明原件;
2、填写《失业补助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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