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计算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年利率÷360。其中计息期间个人账户每日公积金余额之和。详见正文。
一、存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有利息。
公积金年利率: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公积金存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目前为1.5%)。
公积金结息日:
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公积金结息后,该年度的利息全部计入到职工个人账户中。
二、佛山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利息怎么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按年度结息,利息转入本金。
计算公式: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年利率÷360。
其中计息期间个人账户每日公积金余额之和。
例如:2021年7月1日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为10000元。2021年8月1日缴存1000元,余额变更为11000元;2021年9月1日提取5000元,余额变更为6000元;之后无发生其他业务。至2022年6月30日,将获得结息102.88元(计算过程:累计计息基数=10000×31+11000×31+6000×303=2469000,利息=2469000×1.5%÷360=102.88元),余额变更为6102.88元。
可见,公积金每天都有利息的,如果职工中途因使用公积金而做了部分提取的话,提取部分会按提取前的实际存入天数计算积数,未提取部分在提取后继续计算积数,累计计息积数在结息日一并结息。
此外,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结息时,不征收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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