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领佛山市创业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补贴申领材料详见下文!
佛山市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材料
(一)《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二)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
(三)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1.属在校生的提供学籍证明,如:《学生证》(加盖学期注册用章)或在校证明;
2.属毕业生的,需提交《毕业证书》;
3.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属军转干部、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役证》或《转业证》(证件缺失的,可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5.属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须在本省办理登记或认定。在本市办理登记或认定的不需提交材料;在本省外市办理登记或认定的需提交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
6.属本省脱贫人口的,需提供《同意接受查询脱贫人口意见书》;
7.属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其中驿道客栈、民宿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等级为“餐饮业”或“餐饮服务”,并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初创企业相关佐证材料: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应材料;
(五)《场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
(六)租赁地址产权证明;
(七)租金发票;
(八)属小微企业的提供证明材料: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网(http://xwqy.gsxt.gov.cn/)查询到的小微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或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九)人社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佐证资料。
申领注意事项:
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除首次申请外,续申请需按周年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