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港澳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领取
佛山市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业务指南
受理范围
(一)补贴对象: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港澳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备注:
1.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港澳籍高校毕业生:指获得境外学士或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内地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内地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2.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3.同一劳动者,多类社保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7〕213号),金融业根据《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的划型标准;
5.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保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6.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就业补贴,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7.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企业享受有关就业补贴政策;
8.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所需材料
(一)《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二)《小微企业社保补贴花名册》;
(三)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网(http://xwqy.gsxt.gov.cn/)查询到的小微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或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四)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择其一提供);
(五)劳动合同;
(六)毕业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七)以分公司名义申请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八)人社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佐证资料。
小微企业证明材料需每年首次申报时提供,其他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申请表和花名册。
办理时限
1.首次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享受补贴期限须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内;
2.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具体为:首次可按季度或半年申请上一季度或前半年的补贴,续申请时按首次选择执行。其中季度为自然年度的一、二、三、四季度,半年为1-6月或7-12月,最后一次申请不超过6个月即可);
3.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申请。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复核。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4.审批。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
5.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6.核定划拨。财政部门对《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办理地址:本补贴可办理机关为:区级或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佛山市分为2级,分别为区级、镇级(街道)级。
(2)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二)线上办理
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进行网上申请。
注意事项
(一)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
(二)补贴期限: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