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孕妇不能接种加强针。目前,妊娠期属于新冠病毒疫苗的其中一个接种禁忌,不能接种。详见正文。
佛山孕妇能否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孕妇不能接种加强针。目前,妊娠期属于新冠病毒疫苗的其中一个接种禁忌,不能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禁忌症有哪些?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的禁忌症和基础免疫基本相同,主要包括:
1、对新冠病毒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接种条件: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科兴、生物)且满6个月(180天)的市民方可接种加强针。
接种对象:
1、普通市民: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可自行接种。
2、重点人群:以下几类人群可开展加强接种↓ ↓
①对输入风险高的,比如海关、边检、航空、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完成免疫程序6个月后,可以开展加强接种;
②免疫功能相对较低的人群,以及60岁以上的人群,他们感染后出现重症、危重症、死亡的风险要高于其他人群,对这类人群,在接种后6个月,可以开展一剂加强针;
③由于工作、学习、交流的需要,要去境外疫情高风险地区或者国家,专家也建议对这类人群在接种满6个月后,可以开展加强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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