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引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佛山高明区发布了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通告,燃放时间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2023年1月21日、1月22日全天,即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2023年1月23日至2月5日6时至23时,即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6时至23时
注意事项: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六)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遵守属地镇(街道)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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