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内地居民、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佛山市的现役军人、暂住本市的华侨均可申请。办理港澳个人或团队旅游签注,免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正文。
一、办理对象:
内地居民、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佛山市的现役军人、暂住本市的华侨。
二、申请条件:
无需任何条件。
1、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个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免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可签发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签注。
2、办理港澳团队游签注:
个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团队旅游,免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前往香港签发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签注,前往澳门签发3个月1次、1年1次签注。
三、申请方式:
拟申办赴澳门旅游签注人员,前往户籍地或常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时,可以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使用智能签注设备自主提交赴澳门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注申请,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经依法审批后,旅游签注将现场制发。
PS:国家工作人员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要求的人员,仍需在人工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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