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1月1日起,对于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入户等已经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当场复核审批,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核准迁出后即可办理落户;
为深入推进户政管理“放管服”工作,提高服务效率,佛山市公安局进一步优化户政业务审批流程,压减办结期限。
自11月1日起,对于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入户等已经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当场复核审批,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核准迁出后即可办理落户;
对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直系亲属投靠入户等市外迁入事项,从原来20个工作日,压减为8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姓名变更、出生日期变更等主要身份信息项目变更也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减为8个工作日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