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佛山市户籍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和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一、受理范围:
办理对象:
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佛山市户籍居民。
办理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自愿申领,由监护人携同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4、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材料注释:
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人只需在表上签名确认。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告知需在佛山市办理居民身份证,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4、如需申请快递领取的,可在办理时申请快递。
注意事项:
1、证件制好后,如需核验身份证指纹信息的,须到窗口或自助领证机领取。
2、已申请快递方式领证的,由省制证中心通过邮政公司直接快递给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40日。
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工本费(公治明发[2018]122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包括以下7种:“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申请领取”、“年满十六周岁公民申请领取”、“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请领取”、“华侨回国定居申请领取”、“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请领取”、“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首次申请领取”以及“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指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来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注:建议使用银联卡或微信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即可获取佛山身份证办理预约入口,预约流程,业务办理指南及户政窗口地址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