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佛山参保,参保人退休后不足25年医疗缴费的,可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年限,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在佛山参保,参保人退休后不足25年医疗缴费的,可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年限,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属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经省局确认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地非我市的才需要提供)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员须提供。
4、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
5、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凭证材料(可选)
在本省范围内的其它统筹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曾在本市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且选择我市为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地的人员,须提供。核查原件收复印件(前台工作人员代为复印);
6、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需提供。核查原件收复印件(前台工作人员代为复印);
7、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需提供。核查原件收复印件(前台工作人员代为复印)。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到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的
申请人填写《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
➤对选择一次性缴费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1、社保办事处现场开具医疗年限趸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托收单》。
2、参保人可凭开具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托收单》在60天有效期内到税务局进行刷卡缴费。
3、缴费成功后,申请人须将核定表原件和地税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交回社保办事处。
➤对选择按月缴费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1、社保办事处现场开具《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的副联。
2、参保人可凭开具的《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的副联当月到税务局进行按月延缴退休医疗保险费的申报和缴费。
凭身份证原件到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的自助终端机办理的
➤对选择一次性缴费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1、直接打印《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
2、参保人可凭开具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托收单》在60天有效期内到税务局进行刷卡缴费。
3、缴费成功后,申请人须将核定表原件和地税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交回社保办事处。
➤对选择按月缴费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1、需提交资料后到社保办事处前台现场出具《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的副联。
2、参保人可凭开具的《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的副联当月到税务局进行按月延缴退休医疗保险费的申报和缴费。
办理途径
仅支持线下办理
预约方式
通过微信公众号“高明通”选择相应的镇街进行预约。
办理地址
①荷城办事处: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
②杨和办事处:高明区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堂
③明城办事处:高明区明城镇城五路16号明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堂
④更合办事处:高明区更合镇工业大道355号更合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堂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