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它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佛山本地宝佛山二手房过户专题为你带来佛山二手房买卖过户,佛山二手房办理,佛山二手房贷款和佛山二手房过户更名等关于佛山二手房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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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办理转移登记提交的资料符合房地产权登记的有关规定,并且合法有效。

2、办理转移登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并非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②并非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

③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产;

④权属无争议的房产;

⑤已依法登记领取了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⑥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转移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 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4)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2、将上述提交材料细化如下:

⑴、《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⑵、房地产买卖合同;

⑶、房屋交易核准证明;

⑸、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⑹、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⑻、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⑼、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

2、部门初审、复审、审批

5、核发房地产权证

咨询电话

(0757)12345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住房:80元/件(套) 非住房:550元/件(宗)

房屋权属证件工本费: 10元/本(第一本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