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佛山本地宝就业报到证专题为您带来佛山就业报到证办理、佛山就业报到证补办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的就业报到证办理提供便利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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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

2、已经完成学业,取得了毕(结)业资格;

3、属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

办理材料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就业单位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

4、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办理流程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义书》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地点

就业报到证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委托学校统一发放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

咨询电话:020-3762 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