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申请需满足的条件:
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不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情况:
1、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3、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曾被处以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办理材料
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
5.公安机关或县处级以上单位人保部门出具的无受刑事处罚证明书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市司法局初审(20天内审核完毕);
3、申请人到市司法局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地址
佛山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6楼
联系电话:83326216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